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21年10月10日至15日在海南省陵水市举行。
二、竞赛项目
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、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
三、年龄组别
甲组:10-11岁组
乙组:9岁(含)以下组
四、比赛办法
(一)预赛各站获得各组别团体前4名的单位可报名参加团体比赛。
(二)预赛各站获得各组别单打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单打比赛。
(三)参加预赛和决赛团体赛的运动员,不得变更参赛团体;若一个团体需要换人,所替换运动员须为未参加过任何一站预赛的运动员。
(四)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,各组别男、女队教练各1名,男、女运动员各4名。
(五)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,除规定的名额外,最多可报2名超编教练员;没有参赛单位只报名参加单打比赛的运动员,只可报1名教练员。
(六)参加甲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。
(七)参加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。
(八)组委会将检查第二代身份证。
(九)参加比赛的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本次竞赛,并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。团体比赛不允许2打3。
(二)团体比赛采用新斯韦思林杯比赛办法,5场3胜制,每场比赛为5局3胜制。
(三)每场团体比赛中,必须有一名直拍或颗粒胶(进攻型)或削球打法的运动员出场比赛。
(四)男、女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。
(五)单打比赛中,小组赛为5局3胜制,淘汰赛为7局4胜制。
(六) 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(2016)。
(七)比赛用球为白色三星塑料球。
(八)本次比赛进行球拍检测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本次比赛将决出全部名次,各项目、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,并颁发证书。
(二)获得甲组男、女团体前4名的单位,可不占名额参加2022年全国少年比赛(南/北方赛区)。
(三)获得甲组单打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可不占名额参加2022年全国少年比赛(南/北方赛区)单打比赛。
七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实行网上报名,按照补充通知要求在中国乒协官方网站下载《2021年全国少儿锦标赛决赛报名表》,按照报名表要求进行报名。
(二)报到: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参照补充通知。
八、裁判员和资格审查人员
(一)中国乒协将选派裁判长1名,副裁判长4名,裁判长助理1名,工作人员2-3名到赛区工作,所有费用由大会负担。
(二)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商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乒乓球协会选派,选派裁判员级别原则上应为一级以上。
(三)裁判员报到时,需遵守相关差旅报销规定,并随身携带裁判员等级证章、证书和中国乒协统一制作的裁判服,不按时报到者,大会不予接待,费用自理。
九、防疫要求
所有参赛人员均需遵守赛会防疫防控的相关规定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比赛期间如有人员未达到防疫标准或未遵守防疫要求,组委会将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、国家乒乓球队教练参加大会调研工作。
十一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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